事的读音:shì 汉字释义: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。 变故。 职业。 关系和责任。 办法。 做,治。 服侍。
事的拼音怎么读介绍如下:事的拼音:shì 。事的组词:做事 完事 往事 故事 办事 找事 事情 事迹 怪事 坏事 大事 丑事 好事 董事。【故事 gù shì】:旧日的行事制度;例行的事:虚应~,奉行~(按照老规矩敷衍塞责)。
“事”,读音[shì]释义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
1、故事的“事”字拼音是四声[shì]“事”,读音[shì]释义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2、事情的事和故事,事是四声【shì】。普通话的每一个音节都有它的声调,可是在词或句子里许多音节常常失去它原有的声调而读成一个较轻,轻短的调子,这种音变就是轻声。轻声是汉语中所具有的一种特殊变调现象,在全国的广大方言和普通话均有出现。轻声一般不被当作声调看待,因为它没有固定的调值。
3、该字词读四声。 故事的事在表示事情这个含义时,是一个名词,读四声,即“shì”。 事是一个多音字,在不同的词语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读音。 当事表示事情、工作或事件时,轻声的读法不能很好地表达出这种意思。
4、该字词读四声。故事的事在表示事情这个含义时,是一个名词,读四声,即“shì”。“事”是一个多音字,按照汉语的语音规则,名词的声调应该用四声表示。在其他的词语中也可能读作轻声,表示事情、工作或事件时,轻声的读法可以更好地表达出这种意思。
5、事可读轻声也可不读轻声,根据含义而定。读轻声:旧日的行事制度;例行的事:虚应故事。奉行故事(按老规矩办事)。读四声:真实的或虚构的用作讲述对象的事情,有连贯性,富吸引力,能感染人:神话故事、民间故事、讲故事。
1、故事的“事”字拼音是四声[shì]“事”,读音[shì]释义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2、事情的事和故事,事是四声【shì】。普通话的每一个音节都有它的声调,可是在词或句子里许多音节常常失去它原有的声调而读成一个较轻,轻短的调子,这种音变就是轻声。轻声是汉语中所具有的一种特殊变调现象,在全国的广大方言和普通话均有出现。轻声一般不被当作声调看待,因为它没有固定的调值。
3、该字词读四声。 故事的事在表示事情这个含义时,是一个名词,读四声,即“shì”。 事是一个多音字,在不同的词语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读音。 当事表示事情、工作或事件时,轻声的读法不能很好地表达出这种意思。
1、故事的“事”字拼音是四声[shì]“事”,读音[shì]释义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2、事读音:shì。事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。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。此字本义指治事、从事;引申义指事业、事情;职事;任职、侍奉等;还可指事例、成例。会意字。商代甲骨文作从又持中,又为手之象形,中为猎具,手持猎具会治事意。事与史同源,在甲骨文原本一字,到西周时,事开始从史中分离出来。
3、事的读音:shì 汉字释义: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。 变故。 职业。 关系和责任。 办法。 做,治。 服侍。
事的拼音:shì。事的笔画 共8画,事的部首 为亅,事的汉字结构 为上下结构。事的解释:● 事 shì ㄕˋ◎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◎ 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◎ 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
故事的“事”字拼音:shì或shi 事的读音:shì 汉字释义: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。 变故。 职业。 关系和责任。 办法。 做,治。 服侍。
故事的“事”字拼音是四声[shì]“事”,读音[shì]释义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事的读音如下:shì。拼音,是拼读音节的过程,就是按照普通话音节的构成规律,把声母、介母、韵母急速连续拼合并加上声调而成为一个音节。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汉字拉丁化方案,于1955年-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(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)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。